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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核员上岗 怀化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全面铺开

来源:湖南日报    时间:2023-08-08 16:36:1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违规发展党员的被审查调查对象与被发展人的说明存在矛盾”“涉罪的文书表达欠准确”……8月4日11时许,在鹤城区纪委监委会议室,怀化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第一组的评查人员认真查阅案卷后,对该委去年查办的一起村干部违纪违法犯罪案件的质量问题进行讨论,逐项打分。

此案涉及违法犯罪问题办得圆满,区监委认定的罪名和涉案金额得到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认可,但因涉及的违纪问题没有把握好细节,按照评查标准可能由优案降为合格案甚至瑕疵案。“出现这些问题,关键是当时审查调查人员对证据的审核能力薄弱,没有把好案件质量第一道关口。”在现场怀化市监委委员唐李梅直言不讳地说,提升案件质量,必须设立证据审核员,在审查调查阶段对证据进行把关。

张玉昕听得很认真。她有双重身份,既是评查组的一员,又是怀化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的一名证据审核员。这次案件质量评查,怀化市纪委监委让张玉昕等刚刚担任证据审核员的90后参与,目的是通过“以评代训”,提高一线执纪执法人员在证据审核、定性处理、条规适用等方面的实战能力,从办案源头提高案件质量。

据了解,7月下旬,怀化建立了证据审核员机制,各办案部门明确一至二名业务骨干担任证据审核员,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内控机制。而让办案部门证据审核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以评代训”,在全省尚属首次。

围绕提升案件质量,怀化市纪委监委连续2年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去年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未出现一起存在案件质量问题的“四类案件”。今年,怀化深化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聚焦源头治理、评查整改、能力提升、规范建设、调查研究等5个方面,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我们今年的案件评查采取常规案件质量评查、精品案件评选‘以评代训’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怀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31日,常规案件质量评查启动,随机抽取各县市区纪委监委2022年办结的案件各3件开展评查,重点抽取职务犯罪案件和案情复杂的违纪违法案件。

由全市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成员、市纪委监委“青年铁军”和各办案部门证据审核员组成的4个评查组,经过5天加班加点评查,现场阅卷已完成,不仅对县级纪委监委的案件质量作了一次“体检”,同时让首次参与评查的证据审核员学到了不少知识,深深感受到证据审核的重要性。

“在阅卷过程中,常常对一些证据和程序存在疑惑,比如在主体身份明确方面,职级公务员是否属于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对县里的四级调研员立案审查是否需要报县委书记批准?”张玉昕说,通过与其他优秀审理人员沟通交流,发现审理工作和证据审核工作要充分保持理性,需要对全案证据进行梳理,将事实中的多个细节串联,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纪违法事实能够认定。

“系统思维和审查调查视角得到进一步拓展,办案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怀化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证据审核员易子雅说,本次评查发现案件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比如证据的提取,文书的规范等,需要在今后的办案中引以为鉴,也是自己作为证据审核员履职的重点。

据悉,8月下旬,怀化市纪委监委还将评选“精品案件”,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召开总结大会,通报评查总体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讲评,表彰“精品案件”。(米承实 黄阳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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