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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日报讯(记者 祁晓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了合同监管专项执法活动。
根据活动部署,执法人员组织重点行业经营者召开行政指导会议,指导经营者正确订立合同、履行合同,讲解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造成的危害后果,提示经营者、企业法务部门加强对内部合同条款的审查,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格式条款公示制度,并在医疗美容行业积极推广《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GF-2023-2610),通过推荐使用示范文本减少因签约不当造成的合同纠纷。同时,成立合同监管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合同监督检查。对健身、家教、校外培训机构、摄影等重点行业开展监督检查,了解经营者是否签订了合同、是否使用示范文本、使用示范文本是否规范、是否制定了合同格式条款,是否有店堂告示、声明、通知等;检查是否存在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作出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现象,是否存在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等问题、对危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处罚,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达到对经营者利用合同实施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及对《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提高了经营者的合同法律意识,减少了相关行业内存在的一些不合法规定,有效遏制了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的产生。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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