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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王小姐报警称自己家中被小偷“光顾”,放在家里客厅的“现金花束”不翼而飞,但是现场门窗完好,这也让王小姐对她的几个朋友产生了疑虑。
“我有几个朋友知道我家的密码,但是具体是谁我不知道,”王小姐向公安机关报案前就问了几个朋友,但是没有人承认,不得已王小姐只能报警求助。公安机关经过调取案发小区监控,确定了宋某某有盗窃嫌疑,巧的是,这个宋某某也是王小姐问过的“密友”之一,当天夜里,公安机关就在王小姐的家中将上门求情的宋某某抓获。
经审查,宋某某交代,其在王小姐小区停车时,想到自己知道宋小姐家中密码,就想着去借用卫生间,后在其家中看到现金制作的花束就心生歹念,偷偷把花束拿走。在王小姐询问时,又存在不会被人发现的侥幸心理拒不承认。案发后,宋某某如数赔偿了王小姐的损失,本院以宋某某犯盗窃罪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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