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汤炜玮 通讯员 武仲宣
编者按
(资料图)
相关机构调研发现,中国企业在对外经济交往时,90%会选择仲裁解决纠纷。选择仲裁的又有90%是选择外国仲裁机构。在外国仲裁机构解决的这些案子当中,中国当事人90%是败诉的。
中国能否主导建立国际争端解决机构,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保障?
几年前,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国际仲裁中心”的概念。它有两层含义:一是中国要通过改变法律环境吸引外国当事人,选择在中国仲裁;二是可以成立一个实体机构。
2022年8月18日,武汉国际仲裁中心挂牌成立。武汉仲裁委员会加挂武汉国际仲裁中心的牌子,该中心经司法部备案、由湖北省司法厅注册登记,这是我国继北京、上海之后第三家挂牌国际仲裁中心的实体机构。
有了实体机构,距武汉打造区域国际仲裁中心还有多远?本报今起开设“武汉:打造区域国际仲裁中心”专栏,从多方面进行探讨。
传统社会时期,武汉就是商事重镇。
清末民国时期,《汉阳府志》《江夏县志》《夏口县志》等地方志中就有关于仲裁机构的相关记载。
1997年,随着经济发展,根据《仲裁法》设立的武汉仲裁委员会(简称“武仲”)应运而生。通过专业化、国际化的不断探索,武仲的受案量呈几何倍增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诉讼爆炸”。
随着案件种类不断增多,2005年,武仲正式拥抱国际化,成立武仲国际仲裁院。
从国际仲裁院,到武汉国际仲裁中心,再到推动武汉打造成为区域国际仲裁中心,武汉仲裁专业化人才发展经历了什么?
从无到有:具有涉外仲裁能力的仲裁员占比34%
1997年成立之初,武仲只有155名仲裁员。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教授是其中一员。
与武仲相伴的这些年,肖永平一边参与案件仲裁,一边近距离观察武汉在国际私法领域的各项实践,一边进行理论研究。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及经济活动日趋频繁,跨国纠纷逐渐增多。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跨国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凭借它的高度自治性,法律适用的灵活性,裁决执行的有效性,被更加广泛应用。”肖永平说,越来越多国家制定了仲裁相关法律,趋同性越来越强。在我国,仲裁与司法、调解的融合作用越来越突出,各项法律制度对仲裁的支持力度也越来越大。
随着仲裁制度的融合发展,仲裁员的复合程度越来越高。更多资深律师,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大学教授,从事经济贸易具有法律知识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工作人员成为仲裁员。
目前,武仲仲裁员突破1000名,涵盖金融、建设工程、国内经贸、知识产权等20余个领域,涉及美国、新加坡、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具备涉外仲裁能力的仲裁员占比34%,仲裁秘书占比50%。
优中选优:强化仲裁员履职动态管理
由于仲裁高度意思自治,仲裁员的具体行为对仲裁结果有直接影响,保证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的规范、严谨尤为重要。
针对这一重点,武仲建立了仲裁员办案记录和评价制度,分别由办案秘书、业务处、复核部门对仲裁员进行评价,全面掌握仲裁员的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重点评价仲裁员驾驭庭审的能力、职业素养、专业能力等,为下一步选定、指定、聘任仲裁员提供参考,有利于筛选好的仲裁员。
为指导仲裁员审理案件工作,武仲落实完善《组成仲裁庭应注意的若干事项》《关于加强仲裁审限管理的若干规定》《仲裁鉴定工作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健全仲裁案件质量管理机制。
武仲还为每位仲裁员建立数据档案,对在册仲裁员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和服务。
扩圈进阶:自主培养涉外仲裁人才
为加强涉外仲裁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教育部、司法部选取部分高校会同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涉外仲裁实务单位,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计划用3年时间培养1000名涉外仲裁专业人才。
武仲被确定为首批全国20家联合培养仲裁人才的机构之一。湖北省内同时被选中的高校有武汉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目前,武仲已与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在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中开展合作。
近年来,武仲还与罗马第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战略。配备专业师资力量,加大实习基地建设,每年接收培养各大高校实习生六七十名。“千秋基业,人才为本。”武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罗平说,武仲积极响应我国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充分利用武汉的科教资源、人才优势,推动涉外仲裁理论结合实际共同发展,积极培养储备高层次涉外仲裁后备人才,为服务和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武汉仲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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